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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空调、地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11-07
地区:河北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井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空调、地暖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1610020005

  项目联系人:耿菲

  项目联系电话:18032873839

  采购人:井陉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井陉县微水镇幸福中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037916

  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57865

  预算金额:258.55703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中国人民银行3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如为空调制造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2本次招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2具有空调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授权的产品代理商;2.3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2.4提供空调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空调,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可能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2.5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报名时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单位报名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6)所投品牌需为国产知名品牌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 ISO18001职业健康管理认证原件;7)代理商投标需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8)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除须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须携带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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