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公安分局DNA实验室购中央空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嘉定公安分局DNA实验室购中央空调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投标单位”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2)投标单位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如投标单位是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的货物拒绝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公安分局DNA实验室购中央空调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4-20161108-830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FCG-JZ16031)
3、预算编号:14-16-z9689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嘉定公安分局DNA实验室购置中央空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附件。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
6、交付日期:采购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21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1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财库〔2011〕181号、沪财库〔2009〕19号、财库〔2006〕9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1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5.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6.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处均上传营业执照即可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进行审核。进行材料核查无误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6日期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30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30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8室,投标单位可于开标日09:00-09:3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嘉定区永盛路1300号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7室
邮编: 201821 邮编: 201800
联系人: 陈诚 联系人: 汪千千、陆云
电话: 021-22172173 电话: 021-69526378、021-69989519
传真: 021-22172173 传真: 021-6952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