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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石柱子村冷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11-16
地区:河北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石柱子村冷库建设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180040002

  项目联系人:闫海欢

  项目联系电话:0314-7725021

  采购人: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宽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6863712

  代理机构:宽城满族自治县青青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宽城县宽城镇文卫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725021

  预算金额:49.83532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大厅(宽城县世纪路京城酒店后第二行政小区3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需自行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的相关材料;(五)拟投入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其它证明材料)(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要求的应谈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公告界面“附件”下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大厅(宽城县世纪路第二行政小区3楼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玄佳建,联系电话:0314-6864700。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冷库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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