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精密空调及新风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11-30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办公设备精密空调及新风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1-148101-0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精密空调及新风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1,000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精密空调设备一批及新风系统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一)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中标人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30日 至 2016年12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三路173号大院
联系人:欧军 联系电话:0668-2938066
传真:0668-2938066 邮编:525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
联系人:梁小波 联系电话:0668-2289982
传真:0668-2289982 邮编:52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周树生 联系电话:0668-2289982
发布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