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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12-08
地区:河北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1510020012

  项目联系人:范香云

  项目联系电话:0318-2023330

  采购人: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永兴西路5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6880022

  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自强街西侧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023330

  预算金额: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市直房产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维修承诺函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注: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2、 本项目需踏勘现场,经采购人确认后持踏勘现场证明至招标公司报名。

  采购数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1612-03。 
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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