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央空调安装项目(二次)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2-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央空调安装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资金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央空调安装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XFGK 2016 08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资金:84.115156万元
1.5工期: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1.6招标范围: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1.7本次招标共划一个标段
A包:一批中央空调(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包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3供应商需提供该厂家针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3.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3.6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登记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7、另携带一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一套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7年 2月 20 日至2017年 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3 月 16 日下午15点00分(同开标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37812366
招标代理: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937896650
2017年2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