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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检察院2017年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3-06
地区: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检察院2017年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唯一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商(授权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二) 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三)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以上两种资质具备其一即可); (四)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七)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八)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检察院2017年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20170303-86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58968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2台和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2台。 注: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及投标上限价 项目预算:299.5368万元,投标上限价:299.5368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8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通过

  7、采购预算金额:2995368(国库资金:2995368;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3 2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以下两种资质具备其一即可,提供原件扫描件: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4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4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闵行区检察院四楼407会议室(闵行区凯城路99号);集合时间:2017年3月13日下午13:30;联系人:李清;联系方式:18930905601。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 地址: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 201199 邮编: 201199

  联系人: 叶善麒 联系人: 杨欣

  电话: 18116002279 电话: 64985000-6171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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