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APPS项目内部装修空调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华为APPS项目内部装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4. 供货商和安装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公章)。(如需) 5. 非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空调制造商对招标人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 6. 安装单位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7. 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家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产品。 8.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为APPS项目内部装修空调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122-90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6-z949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为APPS项目内部装修空调设备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2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3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未合并的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未合并的需提供); 4. 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7. 若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4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14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青浦区清河弯路980号e通商务园5楼515室
2、开标地点:上海青浦区清河弯路980号e通商务园5楼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五楼515室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标书售价300元/本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浦区 地址: 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
邮编: 201700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刘海燕 联系人: 周兰兰
电话: 59203378 电话: 59202806-805
传真: 59203378 传真: 5920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