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档案局中央空调系统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7-05-09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档案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档案局中央空调系统保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档案局中央空调系统保养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1702-GP/SC-177F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档案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学府大街十字东北角
联系方式:029-89230822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29-8752131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陕西省档案局中央空调系统保养,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能力(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购买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下午14时30分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七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东
联系电话:029-875213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号:1299 0424 2010 801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