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的委托,对 空调 、办公设备及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室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1-201705-022-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空调 、办公设备及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室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22,76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名称:空调、办公设备及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室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22760元
3、用途:办公用
4、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5、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的相关材料)。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提供参投空调、办公电脑、商用电脑、激光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终端显示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移动终端、高清录像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所投货物在该页的位置。清单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
3.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非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上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 [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维护的还应提供维修服务委托协议];
4.必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
注:具体资格性文件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15.1款的要求。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15日 至 2017年06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可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zggzy.com )、潮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haozhou.gdgpo.com )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8018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16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
联系人:杨良德
联系电话:0768-2280181
传真:0768-2285300
邮编:521011
(三)采购人: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和谐街1号
联系人:刘裕周
联系电话:0768-5811655
传真:0768-5811401
邮编:515638
发布人: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