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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安局公安业务用房更新空调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09-01
地区:河南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公安业务用房更新空调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1、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229

  1.2、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公安业务用房更新空调设施项目

  1.3、项目地点:新郑市公安局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项目概况:新郑市公安局公安业务用房更新空调设施

  1.7、定标办法: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2.5报名企业可以是制造商或者是由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未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时间:2017年 9月 1 日至9月11 日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5.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5.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9 月1日至 9月11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5.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9 月 1日至 9月11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 21日上午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公安局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18638195365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18838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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