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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空调雾化节能改造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09-25
地区:广东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空调雾化节能改造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空调雾化节能改造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1708-06013001-0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6989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联系方式:朱主任;0769-233218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69-26989777

  代理机构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东莞分公司: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7)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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