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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10-12
地区:湖北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B0109-1709-GH8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权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肖科长0718-8301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权027-87272780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全科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6)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7)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所购买的养老保险凭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备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的委托,拟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9-1709-GH844

  2、招标内容:全科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采购及安装;

  (包括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直至交付招标人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预算价(人民币):125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6)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7)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所购买的养老保险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备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 系 人:肖科长                                                 

  电    话:0718-830102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 罗权                   

  电    话: 027-87272780           

  7、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0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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