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法院宁东法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10-25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宁东法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7NCZ002802N
三、采购文件编号:JXJY/NX-ZC201701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怀远街路口
联系人:郭浩 联系电话:0951-4513468
六、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四楼
联系电话:0951-4038666 传真:0951-4038666
Email:jxjy_nx@163.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海礴、石琴
联系电话:18161587009、0951-4038666
七、预算金额:39.0078万元,最高限价:39.0078万元。
八、采购需求:中央空调,其中:直流变频多联空调主机,2台;直流变频四面出风室内机,19台。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验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以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结果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各项须在开标资质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资审不予通过,投标不予接受,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nxzfcg.gov.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十二、公告期限: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
12.1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正源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1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3.1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09时30分;
13.2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正源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