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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通风空调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11-16
地区:河南
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通风空调工程(三次)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人民法院,资金已经落实。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要求


  1.1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通风空调工程(三次)


  1.2项目编号:原交采2017GB38号    


  1.3建设地点:原阳县黄河大道与农行大道交叉路口 


  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1.5设备要求:国内外知名品牌,模块化自由组合式直流变频多联机组,R410a环保冷媒。


  安装质量要求:合格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


  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  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  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本单位社保关系证明至少6个月以上;


  2.10 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开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11 投标人属于生产商的,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属于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2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


  2.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后审


  3.报名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6 日至2017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生产商公开发行产品样本二份原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 12 月 7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1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0373-7287583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637335524  


  2017年11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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