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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中医院建设工程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罗明  发布时间:2017-12-01
地区:河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中医院建设工程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已经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中医院建设工程空调和新风系统采购


  2.2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1141号


  2.3建设地点:鹿邑县鹿辛运河北侧,207国道东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在本单位缴纳1年以上社保,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中央空调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标单位须在鹿邑县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 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4.3 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


  注:投标人或供应商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


  5.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中医院    


  地址:鹿邑县真源大道南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4-7220369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4号大方商务3楼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0371-60135489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12月1日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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