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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宗采购将不见空调机组“身影”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审:王钰  发布时间:2019-10-30
报名截止:2019-10-30
截标时间:2019-11-29
地区:福建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印发《2020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厦财采[2019]36号)(以下简称“”采购目录”),显示空调类大宗货物采购仅保留了空调机。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中央空调的空调机组品目不再列入明年的大宗货物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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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因空调机组采购量小
  厦门市财政局的公开信息显示,鉴于起重设备、空调机组、发电机、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等原列入大宗货物采购目录的项目,不具备批量采购特点,难以形成规模采购效益,2020年上述项目不再列入大宗货物采购目录。
  这一重大改变是有数据支撑的。据厦门市政府大宗货物采购唯一指定平台——厦门招投标网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央空调大宗采购项目仅有3个。其中2月21日发布的项目采购预算为285.62万元,4月12日发布的项目采购预算为173.4482万元,6月27日发布的项目采购预算为149万元。
  而2019年以前,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中央空调的空调机组采购量也并不是很大,一般从几个到几十个项目不等。这样的采购量并不能达到大宗采购的目的,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将这类空调机组从大宗采购剔除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不再实行大宗采购的空调机组,下一步将如何采购?采购目录也有明确规定。目录外非大宗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两种情况:未列入新一期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在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普通空调机仍然采用大宗采购
  虽然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中央空调的空调机组品目不再列入明年的大宗货物采购目录,但是普通空调机仍然属于大宗采购。
  据了解,2019年一开年,厦门大宗空调采购项目就给了空调厂商一个“彩蛋”。2月份的招标公告显示,这次大宗空调采购预算达到12141.286万元,采购数量约50800台,包括单冷壁挂式空调等28种配置产品,其中1P冷暖壁挂式空调、1.5P单冷壁挂式空调和1.5P冷暖壁挂式空调的采购量均超5000台。根据成交结果公告,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联合体继去年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今年再次胜出,成交金额为10210.368万元。由于采购时间在年初,中标厂家有充足的时间备货,在夏季空调使用高峰期时采购人完全可以迅速获得空调安装服务。厦门的空调大宗采购一直是采购界的成功典范,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服务高于平均水平,招标时间控制得当,安装高效快捷。
  厦门空调大宗采购可追溯至2008年
  据了解,厦门的空调大宗采购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为解决协议供货政府采购价格偏高问题,2008年5月,厦门市财政、监察等部门着手对政府采购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经政府相关部门的筹划与准备,逐步形成了厦门市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改革方案。
  2009年1月,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4号),从2009年4月1日起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实行大宗货物采购。随后,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监察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明确了大宗货物的定义。即年度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较大且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具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即汇总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大宗货物的需求统一进行采购,从而变各单位分散进行政府采购为统一集中政府采购,通过集中采购规模,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吸引更多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减少采购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
  在此《方案》中,明确将空调以及中央空调纳入大宗货物政府采购。2009年6月,厦门正式开始实行大宗空调采购。据了解,厦门空调类大宗采购每年招标一次,迄今已近十个年头。使用单位采购规模大幅上升,由预算2000多万元增至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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