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利辛县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含司法局业务用房)和法院审判综合楼地源热中央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利辛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利辛县城世纪大道西侧
2、建设规模:利辛县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含司法局业务用房)和法院审判综合楼地源热中央空调建筑面积约35000㎡;总制冷量约2480kw;室外地埋管系统竖埋地埋管约370个孔。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资质优先于增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地源热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1个;
4、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地源热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2个(以合同原件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扬天汽贸城院内)
3、报名资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及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投标单位出具)、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地源热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1个、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地源热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2个(以合同原件为准)、亳州市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两份(申请表可在:www.lxztbw.gov.cn网站下载);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费合计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辛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阜阳市清河东路360号
联 系 人:杨飞 联 系 人:王夕华
电 话:0558-8803618 电 话:18955806703
传 真: 传 真:0558-8806679